丽江:今年立案审查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111件139人

发布时间:2018-12-29 08:13:11   来源:丽江市纪委

今年以来,丽江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站位全局,主动担当履责,坚持“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问责的再问责”,层层传导压力和责任,精准发力、精准监督,认真落实“五项工作机制”,通过开展监督检查、自检自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重点督查方式,认真排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市纪委常委会10次专题研究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和扶贫领域腐败及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国深化专项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推进会精神,及时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召开2018年上半年工作例会,全面查找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存在问题和短板,进一步改进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市纪委3次对相关县区和市直行业扶贫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60余人进行约谈和集体提醒谈话,层层压实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加大检查、抽查力度,督促责任落实,认真落实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共检查抽查乡镇676次,村(居)两委1179次,扶贫工作队员1196次,贫困户3051次,发现问题43个,已整改41个。

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市、县、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全覆盖开通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认真办理群众诉求。对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信息,进行动态排查和台账管理,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办理。认真受理群众诉求和信访举报,通过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受理处置问题线索8126件。

建立行业扶贫专项督查和常态化监督机制,制定派驻机构管理办法和工作实施细则,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由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强化日常监督,实施一季度一报告制度。制定《关于对行业扶贫进行监督检查和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的方案》,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通过实地调查、座谈了解、延伸督查、项目核实、入户走访等方式,实地走访36家市直行业扶贫主责部门,下沉到县区,深入乡镇基层站所、挂钩扶贫点了解各部门工作推进及履职情况。

抓巡察,盯乡镇,重直查,助力脱贫攻坚。扎实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督查和问题线索、信访举报的处置,下发10份督办通知,立案审查7件。今年市委第五轮、第六轮、第七轮巡察中,采取市级提级巡察贫困乡镇的方式,先后派出25个巡察组,对25个贫困乡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发现问题532个,提出意见建议88条,移交问题线索47件。抓牢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督促各级党组织针对存在问题和漏洞建章立制,扎牢不能腐的笼子。

今年来,全市共排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1837条,移交处置线索855条件,处置问题线索1772条;立案审查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111件139人,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713件,处理127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44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35批57个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卢朝忠)